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9年度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祥政办发〔200930


各局、办、室、股: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日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度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学习型、绩效型、廉政型、服务型、法制型”机关要求,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机关管理创新,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高效、快捷完成2009年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祥政发〔200915),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公众评议相结合为主要方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职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水平,推动办公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促进办公室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努力建设法制机关、责任机关和服务机关。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增强协调力、凝聚力、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干部职工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提高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

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要求,依法规范、简化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

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以重点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个机关行政效能的全面提升。

坚持注重实效、群众满意的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衡量标准,以实际行动来取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二、行政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认真履行职责

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决策参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文秘会务、信息调研、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依法行政,高效办事,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县政府工作高效、协调运转。

(二)提高工作效率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际国内和省州县大事、要事,熟悉县情,加强科技文化、市场经济、计算机以及岗位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切实提高执行力。

3.加强制度建设。从岗位实际出发,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全面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

4.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杜绝工作中缺位、错位、越位,确保职能到位。工作不推诿、不计较、不敷衍塞责,加强沟通协调,互相理解、支持和帮助,营造务实、高效、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切实改进作风

1.严格执行办公室请销假制度、财务制度、24小时开机制度等各项制度,做到自觉、自警、自律。

2.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行为,杜绝作风漂浮、办事不实和“慢、散、懒、庸”等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执行不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尤其是引起投诉、举报或影响工作完成的,按照有关程序,严格问责。

3.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以创优质服务为主题,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认真遵守办公室“办事十则”、“服务准则”,热心、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4.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建设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

5.打造机关良好形象,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注重仪容仪表,衣着得体大方。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6.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牢固树立勤俭办事、过紧日子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珍惜办公资源,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用油,公务接待、办会力求节俭高效。

三、行政效能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属各局办室股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负责对办公室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组在综合股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行政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使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人心,营造全体干部职工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行政效能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县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积极开展督促检查,着力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等问题,促使办公室工作规范、高效、协调运行。

(四)强化效能考评

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考评的指标体系,将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对干部职工进行严格考评奖惩。

 

附件: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考评办法

 

 

 

 

 

 

附件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考评办法

 

为切实加强办公室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学习型、绩效型、廉政型、服务型、法制型”机关,全面完成2009年办公室工作,根据《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行政效能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地评价工作绩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使考评工作处于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讲求效果,避免形式主义;坚持便于操作原则,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

二、考评对象及考评内容

(一)考评对象: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评内容:《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责任书》中工作任务、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三方面的内容。

三、评分标准

(一)工作任务(40分)

1.本人岗位职责工作。按照《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责任书》中的评分标准予以考评。

2.认真遵守《保密法》,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发生失密、泄密事件的不得分。

3.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未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

(二)工作效率(30分)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12分)

1)积极参加办公室各类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办公室学习活动1次扣0.5分,迟到、早退1次扣0.2分。

2)认真完成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和各级组织的考试活动。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未完成1次扣1分,各级组织的考试活动不参加1次扣1分。

3)认真学习、掌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际国内和省州县大事、要事,熟悉县情。不熟悉掌握各级路线、方针、政策,大事要事和县情,造成不良影响1次扣1分。

4)加强岗位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到专业、精通。岗位技能不专业、不精通,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1次扣1分。

5)熟悉掌握办公室内设各机构的基本业务和工作流程。不熟悉掌握办公室内设各机构的基本业务和工作流程,给办公室造成不良影响1次扣1分。

6)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本职相关工作,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不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相关工作,不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造成工作失误、延误1次扣1分。

2.政令畅通,令行禁止。(7分)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以及办公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类文件、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各项决策部署、各类文件会议精神不力,此项不得分。

2)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雷厉风行,迅速落实。交办事项,超过办理时限未办结1件扣1分,情节严重的此项不得分。

3)工作上树立精品意识,对待工作精益求精,不简单应付交差。出现简单应付情形1次扣1分。

4)通知的事项要按要求在第一时间办理。通知的事项未按要求在第一时间办理1次扣1分。

3.承诺服务,高效便民。(6分)

1)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咨询和办理事项,可以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对不属于本人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承办的具体部门。违反首问责任制1次扣1分。

2)落实限时办结制:能办理的,当场办理;当天不能办理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没有时限规定的,须按照高效快捷原则,在合理时限内办结;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必须在时限届满前告知;对一些条件不具备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给予宣传解释。未按限时办结制办理1项扣1分;经催办督办仍未办结,此项不得分。

3)落实行政问责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好职责,工作积极认真,严谨自律,遵章守纪,不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等问责办法明确的各种情形。出现问责情形被问责,此项不得分

4.明确职责,密切配合。(5分)

1)落实AB岗工作制,杜绝推、拖、滑。AB岗工作制未落实,缺位1次扣1分。

2)联合办理事项,明确主办、协办关系。主办事项,主办人要积极牵头组织实施;协办事项,协办人要全力配合;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主办事项,主办人不积极牵头组织实施,1次扣1分;协办事项,协办人不全力配合,1次扣0.5分。交办事项不认真办理或拒不办理,故意拖延、推委扯皮、敷衍塞责,影响工作完成,此项不得分。

(三)工作作风(30分)

1.制度建设。(5分)

严格执行办公室学习、工作、请销假、手机24小时开机、财务等制度,做到自觉、自警、自律。违反办公室学习、工作、请销假、手机24小时开机、财务等制度,1次扣0.5分。

2.转变作风。(5分)

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规范日常行为,不无故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和上班时间在茶室、饭店等场所娱乐,杜绝作风漂浮、办事不实和“慢、散、懒、庸”等行为。违反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1次扣0.5分;上班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期间擅自离岗1次扣0.5分;上班时间在茶室、饭店等场所娱乐,此项不得分。

3.勤政廉政。(5分)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此项不得分。

4.推行优质高效服务。(5分)

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办公室“办事十则”、“服务准则”;工作要热情、服务要热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作风粗暴、故意刁难,被举报、投诉,经查实1次扣1分。

5.严守礼仪规范。(2分)

仪容仪表庄重得体大方,精神面貌良好。仪容不整、精神萎靡不振,造成严重影响1次扣1分。

6.环境卫生。(3分)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环境不卫生,办公物品不整齐有序,1次扣1分。

7.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5分)

自觉提高环保意识,爱护公共财物;珍惜办公资源,节水、节电、节油。下班不关门、不关灯、不关饮水机,1次扣0.5分。

(四)以上各单项考评,本项考评分扣完为止,单项不出现负分。

四、考评方式

考评采用重点与全面、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考评方法,平时督查实行扣分,年度考评实行量化打分。

(一)平时督查

县政府办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对全体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责任书》中工作任务、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三方面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效能监察,对工作落后的干部职工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作为年底扣分的依据。

(二)年度考评

1.办公室考评组考评评分(占综合分值40%)。年底个人进行总结与自评,打出自评分。考评组对照责任书评分标准和加分扣分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得分。

2.民主测评评分。民主测评评分实行百分制,占综合分值的30%。年终,办公室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会,由全体干部职工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相互评分。考评组依据测评得分情况计算出的个人平均分值既为本人该项最终得分。

3.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局办室股主要负责人评分。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局办室股主要负责人评分实行百分制,占综合分值的30%。年终由各局办室股主要负责人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对所属职工进行评分;局办室股主要负责人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评分;办公室分管领导由所分管联系的局办室股干部职工评分。

4.综合评分。由考评组负责组织完成。综合分值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责任书考评得分×40%+民主测评平均得分×30%+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局办室股主要负责人评分得分(办公室领导所分管联系的局办室股干部职工评分)×30%

5.办公室主任综合得分=县政府对办公室行政效能建设考评得分×40%+民主测评平均得分×30%+办公室副主任和局办室股负责人综合考评平均分×30%

五、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本人所在局办室股集体或本人当年获县处级表彰的加1分,获地厅级表彰的加3分,获省部级表彰的加5分,获国家级表彰的加8分;撰写文章被《大理日报》采用的加3分,被《云南日报》采用的加5分。被《人民日报》、《求实》杂志采用的加10分。上述加分项目需由本人在考评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扣分。年度内发生责任书内没有明确扣分的情形,但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失误、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程度扣1-5分。

(三)年度内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违法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因本人原因造成工作重大损失或给办公室造成恶劣影响的,年度考核结果评为合格以下等次。

(四)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所属局办室股主要负责人扣5分,所分管联系领导扣5分。

以上加分和扣分均在责任书考评时进行,不计入综合得分。

六、考评等次的确定

年底根据考评综合得分,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名额占考评人数的40%,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等次,其余为合格等次。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一)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个人年度履职考评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二)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根据县政府《2009年行政效能考评办法》相关规定,兑现以下考评奖励:1.年度考评为优秀等次的,由办公室奖励人民币2000元;2.考评结果为合格等次的,由办公室奖励人民币1800;3.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奖励。

(三)年内退休人员责任书从退休当月自行终止,根据实际考评等次按月发放奖金;新调入人员奖金按实际考评等次从调入当月起享受。

八、本办法由考评领导组负责解释。



(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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