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关注民生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城市低保 目前,祥云县城市低保人数有8442户,9919人,人均月补助144.00元,月发136.89万元,年发保障金1642.70万元。2009年,按重点保障和分类施保的要求,新纳入特困家庭535户682人;根据“动态管理”的原则,调整和取消了因再就业或生活变好转等低保对象378人。
二、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低保人数有7935户20591人,人均月补助50元,年发放保障金1405.70万元;农村五保保障人数有1550户1558人,人均月补助80元,年发放保障金149.57万元,对农村五保在发放保障金的同时,每月还给予不低于40元的实物发放,年折合人民币77万元。
三、城乡低保扩面和提标工作 2009年州民政局下达给祥云县1000人的指标。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提高低保补助标准,祥云县已按时按期完成农村低保扩面1000人,城镇低保扩面712人的任务。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60元;在物价上涨和灾难较多的情况下,城镇低保对象在原基础上人均月补助25元。(县民政局)